闲言碎语邻里反目 法庭充当“和事佬”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3-12-05 11:46 点击量: 849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冯俊)言语不和常会引起不必要的冲突。近日,柏杨法庭调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谭某与郑某系邻居,以前关系较好,但是近几年相互都在说对方的不是。今年6月,谭某在自家门前休息,恰逢郑某路过,两人不禁争吵起来,而后发展为打斗。抓扯过程中,谭某背部在地上擦伤,手也被郑某咬伤。受伤后谭某住院治疗共用去医疗费4000余元,其中狂犬疫苗注射费2000元。出院后,谭某要求郑某赔偿其损失,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谭某诉至我庭,要求郑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6000元。

经开庭审理,双方对该不该注射狂犬疫苗争议较大。谭某认为被郑某咬伤,医生要求其注射狂犬疫苗,属合理治疗。郑某认为自己没有携带狂犬病毒,不应该注射狂犬疫苗,对其费用不予认可。后郑某申请对注射狂犬疫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鉴定。

经鉴定,谭某注射狂犬疫苗不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在此基础上,法庭再次主持谭某和郑某进行调解,对双方的责任和费用做了合理划分,双方均同意法庭的调解方案,最终由郑某赔偿谭某人民币2000元。同时,法庭循循善诱,让双方明白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促使双方在以后的生活中互谅互让,尽力搞好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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