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公告送达

杨云龙诉吴云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1-11-25 12:49 点击量: 4395

湖 北 省 利 川 市 人 民 法 院

 

 

吴云杰(公民身份证号码4228021984****1016):

本院受理原告杨云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具体地址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2802民初76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利川市人民法院汪营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地址:汪营人民法庭

联系电话:745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