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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红香诉罗育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2-03-28 10:23 点击量: 4639

利川市人民法院

公告

罗育伟(公民身份号码: 4228021973****3912):

本院受理原告郭红香诉罗育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鄂2802民初2242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当事人须知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叁拾贰万伍仟元整(325000.00元)及月利息2%;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周蓉 

2022年3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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