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 川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刘云池(公民身份号码:4228022001****3950):
刘欣灵(公民身份证号:4228022002****0332):
王 幸(公民身份号码:4228022000****1330):
本院受理原告牟晨曦诉被告胡明、刘云池、刘欣灵、王幸身体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9)鄂2802民初141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诉讼须知、廉洁自律和审判作风监督跟踪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1、请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084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700元,护理费2700元,营养费135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合计22594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11月2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2019年 9月 4 日
联系人: 李清华 联系电话: 0718-725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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