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堡:修车遭遇杂牌零件 起诉修理厂求赔偿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3-12-18 16:43 点击量: 2263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龚秀娟)近日,团堡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修理合同纠纷。

2012年8月26日,家住湖北当阳的田某驾驶一辆东风本田CRV轿车途径利川市时发生交通事故,因车辆受损,被送往交警指定了利川市某轿车维修服务中心修理。修理前,田某要求维修方所有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东风本田CRV原厂件,维修方管生产的负责人韩某和熊某做出了承诺。该维修中心对田某的车辆水箱等27件受损部件进行了更换,但并没有按约定更换成CRV原厂零部件,而是更换的杂牌零部件。同年9月14日,田某前去提车,并全部按正厂价格进行结算,共计支付修理费38660元。2013年7月11日,田某驾驶其车辆在当阳市城区行驶时突然熄火,再也无法打着,随即请施救车将车辆送到东风本田汽车特约销售服务店修理,经检测发现系水箱上下水池漏水,导致水箱缺水,发生机温度过高,造成发动机缸盖变形及其它附件损伤,用去修理费41000元。田某起诉到团堡法庭,要求利川市某轿车维修服务中心赔偿其两次维修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94660元。

经法庭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的做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由利川市某轿车维系服务中心赔偿田某30000元,并当庭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