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北 省 利 川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陈斌(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84****6015):
本院受理原告邓文斌诉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共计人民币8560.50元;2、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内。本院定于2021年9月13日9时00分在利川市人民法院南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联系人:南坪法庭 联系电话:0718-7252616
联系地址:利川市南干大道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