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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点燃杂草 烧毁山林获缓刑

时间: 2014-09-17 16:29 点击量: 834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黄晓玲)家住谋道镇响水村的七旬老人肖某某为方便做农活,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杂草,随后引燃田边山林导致火灾。火灾共烧毁有林地面积5.8公顷。

利川法院审理认为,肖某某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有林地面积达5.8公顷,其行为构成失火罪。审理中,被告人肖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且被告人肖某某已满七十五周岁,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宣告其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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