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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倩诉叶宗彪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2-04-06 15:29 点击量: 4496

利 川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叶宗彪(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72****0718):

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冉倩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你地址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2802民初229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欠款本金100000元整,逾期按银行三年定期利率0.385%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附:承办法官:民一庭 余富国   

联系电话:0718-7290072    地址:利川市胜利路2号

 

二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