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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珍申请宣告陈艳失踪一案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1-05-10 10:04 点击量: 1744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立案受理申请人杨志珍申请宣告陈艳失踪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2802民特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宣告陈艳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附:承办法官:民一庭 李清华

    书 记 员:胡荩方

联系电话:0718-7259039  地址:利川市胜利路2号

 

 

二○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