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公告
利川市翌菲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你处的报告已收悉,本院对于报告的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你处提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影响,部分债权人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申报债权。为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确认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的质量,要求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从2020年4月28日推迟到2020年6月29日的请求,符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所有案件统一扣除2个月审理期限的规定。同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至2020年6月29日召开,你处应向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利川市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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