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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需答好三道题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时间: 2014-06-25 14:48 点击量: 1315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让教育到位,让制度落实,让惩处全覆盖。

召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会议,对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近来,最高人民法院一系列措施表明,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里。

主体责任具有政治性、全面性和宏观性。对人民法院来说,主体责任意味着党组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必须认真回答好三道题:

一道题:教育到位了吗?

正确的思想指导成功的实践,错误的观念引发失范的行为。党风廉政问题首先是思想认识问题。思想意志发生动摇,认识出现偏差,表现在行为举止上,可能就是脱离群众,就是不洁不廉,就是腐败堕落。无数的贪腐案例反复证明:行为出了轨,皆因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跑了偏!理想信念动摇是党员干部滑入违法犯罪深渊的根源,价值观扭曲是党员干部经不起诱惑的根本原因,道德操守的丢失是党员干部走上腐败之路的起点。因此,加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是反腐倡廉的基础,也是治本之策。落实主体责任,首先就要问问教育到位了吗

反腐倡廉教育是一种素质教育,不同于一般的知识性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它更强调政治性,强调廉政理念的培养,并使之转化为廉政行为。因此,有两点非常重要:一方面,教育要有针对性,避免走过场。古人云:大其心容天下之物,虚其心受天下之善。党员干部心理平和是有效遏制私欲膨胀、防止腐败的根本因素。所以廉政教育,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唤起人的理智和良知、化解内在心理矛盾,构建和谐心理环境,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平静心、平衡心。这就要求,教育者必须深入研究探索现代党员干部的内心世界和心理需求,有针对性地确定教育内容,体现出对干部队伍的关怀和厚爱,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如此,教育才能引起共鸣,才能深入人心,才不会走过场。

另一方面,要身体力行当好表率。言传不如身教。教育者说得再好、喊破嗓子,也不如作出样子。实践证明,廉政教育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某些教育者说一套做一套。自己都不相信,如何让别人听得进去?这次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和周强院长讲话都特别强调,院领导要坚持以上率下,凡要求机关干警做到的,自己要带头做到。其目的就是要为广大干警树立标杆、作出表率。有了这样的决心和魄力,坚持下去,廉政教育必然会收人心、见实效。

二道题:制度落实了吗?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不开制度,而制度的价值在于落实。千忙万忙,不抓落实都是瞎忙;千条万条,不去落实都是白条。人民法院工作千头万绪,司法廉洁体现在每一个环节,凡事都要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才能出成效。意见规定,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其他党组成员和院级领导干部要根据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机关各内设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反腐倡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军令状已经下达,领导干部不能只挂帅不出征。不允许当磨盘,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也不能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不切实际,不做实功,不见实效,再科学的部署、再美好的蓝图也只是空想。唯有凭实立身、以实为尺,向实处着力,用实干说话,方能积跬步致千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作出了专门部署。多年来,人民法院根据司法特点和规律,不断健全和细化各项制度规定,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为规范权力运行铺设了制度轨道。各级人民法院党组要结合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行基层党组织定期向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

三道题:惩处零容忍了吗?

周强院长一再强调,要坚持铁腕惩腐,对发生在法院队伍中的腐败案件,无论涉及到什么人,无论涉及到多少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绝无例外,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制度的效用取决于执行力,只有抓住第一个打破窗户的人,形成震慑,才能确保制度的刚性运行,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自觉做到不超越政策界限搞变通,不擅自扩大范围打擦边球,不违规操作乱办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养成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在纪律约束下工作的习惯。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腐败堕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干警负责的态度,高度关注并全面掌握法院干警的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状况,对干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并通过约谈、函询等方式,提醒干警对自身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加以纠正,防止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

担当是领导干部基本的从政资格,也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党组要勇于担责,敢抓敢管,敢于纠正错误,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敢于遏制或制止腐败问题的初萌。意见提出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对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对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追责是促进主体责任硬化、落实的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