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巨款玩失踪 缺席判决偿债务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3-12-05 13:55 点击量: 2007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汪小月)利川市毛坝镇村民田某向某金融机构借贷20万元巨款,在金融机构向其追收贷款时竟玩起了失踪。近日,利川法院缺席判决其还本付息。

田某于2011年3月2日与利川市金融机构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并出具借款凭证,向该金融机构借款人民币25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011年3月2日至2012年11月16日,借款利率为月利率8.85‰,逾期加收30%的利息。田某于2011年3月2日偿还本金5万元,后剩余20万元本金至今未偿还,且未支付利息。田某将一栋自有住处做抵押,但其前夫居住在该房内,并提出产权争议。田某借款后外出,起初与某金融机构负责人有电话联系,后便断绝了音讯。某金融机构在利川法院毛坝法庭起诉,办案人员多方查找,没有查到田某的下落,于是发出公告送达诉讼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到期后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田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某金融机构借款本金20万元,并按约定支付利息和逾期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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