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道法庭审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3-05-15 16:22 点击量: 766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罗 飞)近日,利川市人民法院谋道法庭成功审结一起合同纠纷案。

2012年8月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双方确定共同债务20000元各自偿还10000元。共有房屋所有权归赵某所有,但离婚后李某拒绝支付该债务,导致赵某无法进住木梳山小产权房,因卖房的人知道赵某和李某离婚了,不交清房款就不允许进去居住。赵某代李某清偿了10000元得购房款债务。赵某代为清偿债务后,多次找李某要求返还10000元钱,但李某拒绝返还,2012年11月16日,赵某和李某之间发生抓扯,赵某到利川市刑警中队报警称李某强奸了她,刑警中队调查发现双方争议只是民事纠纷,不能构成刑事案件,刑警中队不能予以处理,要求赵某、李某自行协商解决。协商后李某在银行取款10000元在刑警中队交付赵某,李某认为这笔钱是偿还赵某代为其支付的共同债务,赵某认为是双方发生打架纠纷后给付的赔偿款。赵某最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李某支付赵某代为清偿的债务1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 赵某认可其收到李某的10000元,又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其它债权债务关系,应认定李某偿还了该笔债务。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判决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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