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冉利咸)近日,在利川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发的《利爱卫会(2018)1号》文件《关于命名2017年度利川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和无烟单位的通知》中,利川市法院被评为市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和无烟单位。
通过此次表彰,利川市法院将珍惜荣誉,发扬成绩,继续开拓创新,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营造文明、和谐、无烟、健康的社会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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