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杨春桃 丁宏)10月20日上午,利川市法院在来凤县法院开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林科峰被控滥用职权、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科峰在担任利川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全和公司总经理以及民政局局长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462.21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人民币25万元,收受股金3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庭审预计将持续两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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