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北 省 利 川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欧显军(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79****127X):
本院受理原告谭立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3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从借款之日起至还清此款时的利息;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内。本院定于2022年1月26日9时00分在利川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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