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公告送达

牟琴诉董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1-06-16 10:29 点击量: 1775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董帆(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88****0051):

本院立案受理原告牟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2802民初1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牟琴撤回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承办法官:李妍霖

书 记 员:周琳

联系电话:0718-7282519 地址:利川市胜利路2号

二○二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