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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风尘为人民,满腔赤诚铸天平

——利川市人民法院汪营人民法庭冉艳蓉先进事迹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6-08-25 08:52 点击量: 7575

冉艳蓉,女,生于1985年12月,土家族,中共党员,2008年9月进入利川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谋道法庭书记员、行政庭书记员、民二庭助理审判员。2014年3月调入汪营法庭工作。她始终坚持以公平公正维护正义,用真挚情感化解民怨,在汪营法庭短短的两年多时间,共审结案件379件,其中2014年审结112件,当年个人审判绩效考核各项指标位居全院首位。2015年结案169件,结案数位居全院前列。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自到法院工作起,为了使自己尽快适应审判工作需要,她在平日繁忙的工作中挤出时间学习。原本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她,于2009年9月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了A级证书。当时的她在谋道法庭任书记员,谋道法庭地处高山,自然条件恶劣,但法庭案件数量多,任务繁重。为了准备司法考试,她白天工作,晚上挑灯夜读,加班加点,不辞辛劳 。

2014年3月,她从院机关调入汪营法庭工作,担任助理审判员,她没有任何思想包袱,很快调整了自己的心态,摆正了自己的位置,进入了工作状态。汪营法庭辖区包括汪营镇、凉务乡、佛宝山开发区,人口近22万。地域面积广,人口多,案件纠纷多,当事人之间矛盾相对突出,日常业务繁忙。在这里她从一个办案新手逐渐成长起来,法庭案多人少,她除了承办分给自己的案件,还时不时兼任其他法官的书记员,也是法庭的内勤、打字员。在汪营法庭的两年多时间里,她的足迹踏遍了该法庭所辖的所有行政区域,为了方便办案,她将每个村的大致方位都铭记于心,同事们都笑称她是“活地图”,以致于现在去下乡送达,同事都争相邀请她。

法庭工作积累了她与群众的深厚感情,每承办一个案件,她都以平易近人、公正执法的道德良知和尊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治精神,公正司法、恪尽职守,当事人常常被她真诚所感动,主动配合解决纠纷。2015年12月,吕某交通事故纠纷案,通过深入了解,被告张某已经垫付了吕某的全部医疗费,但是保险公司迟迟未给张某理赔,现在吕某起诉要求赔偿,被告张某担心保险公司将所有赔偿款支付给吕某,自己垫付给吕某的医疗费又得不到。起初,吕某不同意调解,为此,她多次做吕某工作,阐述相关法律知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三方达成协议。吕某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又不损害被告张某的合法权益。

在法庭的日子一长,她深知当事人对公正的渴盼之心,因此她抓紧一切时间阅卷、送达、调查、裁判。2014年11月,她办理了一起赡养案件:原告魏某80岁有余,考虑到魏某年纪大,不及时办理可能会使魏某生活无依无靠。立案的当天,法庭的车辆因庭内其他同事送达已外出,她自行乘车找到被告牟某,给他送达诉状及传票等法律文书材料。牟某表示不需要举证期和答辩期,于是她在第二天便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了解到不是牟某不尽赡养义务,只是与原告魏某因小事产生了隔阂,魏某不想与其继续生活,才有到法庭起诉赡养费的事情。在她的主持下,魏某与牟某把话都说开说明了,双方的误会也消除了,魏某主动撤回了起诉。魏某离开法庭前对前来送行的她说:“谢谢了,好闺女”。

她工作在基层法庭,审判任务十分繁重,她从来没有请过公休假。但作为女人,她的角色又是双重的,为人女,为人母,本应伺候公婆,照顾孩子。在这一点上,她深感愧疚。刚到汪营法庭的那年,她的孩子未满2岁,正是特别需要妈妈陪伴的年级,每次离开家,孩子在后面撕心裂肺地喊着,“妈妈,妈妈”,她背地里不知偷偷的流了多少泪。然而,孩子每次的哭喊都不能让她回头,她的使命也不允许她回头。2016年5月,她要去浙江出差调取一份证据材料,不巧的事,孩子就她出差的前一天因鼻窦炎住进了医院。考虑到所办案件急需此份证据,她只能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狠心的走了。出差回来的时候,孩子还在医院住院,4岁孩子懂事的说“妈妈,你出差的时候我打针没有哭,你看我是不是长大了?”

从2008年到2016年的8年时间,她实现了人生的蜕变,从一个毛头丫头成长为一名睿智的法官,身处条件较为艰苦的基层,没有自怨自艾,而是将满腔的热血献给挚爱的事业,用心血和汗水诠释新时期人民法官职业生涯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