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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川支行诉廖桂华、何本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2-01-06 16:58 点击量: 4367

湖 北 省 利 川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廖桂华(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74****3982):

何本俊(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70****6937):

本院受理原告恩施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川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2802民初7852号民事判决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二二年一月六日

 

联系人:赖永超    联系电话:0718-7581155

联系地址:利川市谋道镇杉王大道191号